大疆首次在國內提起專利權屬糾紛
近日,大疆創新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向影石創新發起訴訟,涉及6項專利權屬爭議,多名前大疆核心研發人員被指參與。據悉,這是大疆首次在國內提起專利權屬糾紛,法院已受理并正式立案。
大疆在訴狀中指出,影石申請的涉案專利系前員工離職后一年內作出的發明創造,這些發明與其在大疆任職時的工作任務密切相關,屬于職務發明范疇,專利申請權依法應歸大疆所有。涉案專利主要集中在無人機飛行控制、結構設計、影像處理等關鍵技術領域。
業界內部人士進一步透露,大疆之所以發現這一點是因為6項爭議專利中,有兩項分別關乎無人機飛行控制和無人機結構設計的專利存在關鍵細節:影石在中國提交的申請文件中,將部分發明人記載為“請求不公布姓名”;而在對應的國際專利申請(PCT)中,根據強制要求列明了該發明人的真實姓名。經其比對,在國內外申請的發明人,背后是從大疆離職的研發人員。
據公開渠道查詢,截至目前,影石共有51項專利申請要求不公開發明人姓名,相關專利不僅涉及無人機技術,也廣泛涵蓋手持影像等多種產品品類。
影石CEO劉靖康就大疆起訴其專利權屬糾紛做出回應,稱涉案專利均為員工在影石內部自主創新的成果,并詳細解釋了「跳樓飛行」等專利的創意來源。他強調公司尊重知識產權但更尊重事實,將資源優先投入研發而非訴訟。
專利權屬糾紛,尤其是涉及離職員工的案件,證據固定和取證存在一定難度。最核心的證據是能夠證明涉案發明創造屬于‘職務發明’的證據鏈,特別是證明發明創造與員工原單位工作任務‘密切相關’的證據。值得注意的是,專利侵權判定的核心標準是“全面覆蓋原則”,輔以“等同原則” —— 即判斷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是否包含了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同或等同)。
從差異化走向正面交鋒
在此次專利訴訟爆發前,大疆與影石已經從差異化生存走向正面交鋒。
在過去一段時間里,兩家企業雖然同處深圳,且在影像技術上有交集,但業務重心存在明顯錯位 —— 大疆長期統治消費級無人機市場,影石則憑借全景相機實現了差異化突圍。
轉折點出現在2025年。這一年,雙方不約而同地選擇了“跨界”:
· 2025年7月28日,影石發布首款全景無人機“影翎Antigravity A1”,正式殺入大疆的腹地市場。
· 2025年7月31日,大疆正式發布其首款全景相機Osmo 360,反向攻入影石的優勢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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